稳固普通高中特色发展的鼎足点
“谁赢得高中,谁就赢得人才和未来。”普通高中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人才培养中起着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是普通高中走内涵发展道路的必经路径,是普通高中深化育人方式改革的一个有力抓手。笔者对部分普通高中进行调研后发现,当前部分普通高中在推进特色发展中存在着三方面的突出问题。
挑战1
特色认知不清
对“特色的本质是什么”“特色从何而来”的正确认识,是普通高中特色发展的逻辑起点。当前,“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新”等词汇常被理解为特色和特色发展路径。笔者认为,上述对特色的理解是失之偏颇的,原因在于,求变、求新并不是特色的内在属性和特色生成的基本逻辑。一个事物的特色,反映的是该事物满足某个(类)主体的特定需要的程度,即特色的本质属性是服务和满足主体需要的程度。一个事物是否有特色、特色鲜明与否的评判者,是其服务对象,而非自身。举例而言,在评价菜品是否有特色时,厨师和顾客两者的评价,显然是后者的更具说服力。在学校教育语境中,不论是“特色”项目、学校“特色”,还是“特色”学校,其最终评判者是学生、家长等服务对象,而非校长、教师,也非教育专家。只有令学生心神向往、家长趋之若鹜的学校,才是真正有特色的学校。
在新时代,一所普通高中只有根据自身发展实际,在“为学生适应社会生活、接受高等教育和未来职业发展打好基础”上,做到让学生受益、家长满意,才能真正称得上是有特色的学校。
一所学校特色生成的基本逻辑是从无特色,即学校教育不能满足学生、家长的需要,到有一定的特色,即学校教育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学生、家长的需要,再到有鲜明的特色,即学校教育极大地满足了学生、家长的需要。与此相对应,一所学校特色发展的基本理念恰恰就是“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只有得到学生、家长充分认可的特色,才是真正的特色。因此,学校特色发展的过程,就是校长带领全体教职员工可持续地提供高品质教育服务,以不断满足学生、家长教育需求的过程。
挑战2
特色定位不准
特色定位包括三方面,即谁来定位、定位什么、怎么定位。
谁来定位,是指特色定位由谁来决策。调研发现,一些普通高中在特色定位时主要依赖和听取专家指导与意见,作为学校发展方案制定者的校长和教师,往往处于缺位状态。之所以出现特色定位“主体失当”“决策越位与错位”等非正常情况,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专家的角色应为参与者,而非决策者,应积极发挥咨询和指导的职能;二是校长没有树立起作为学校领导者所应有的特色定位决策者的身份意识;三是“理论优先”的文化心理使得校长在与专家对话时心理上处于相对弱势,导致专家在学校特色建设中掌握决策权。事实上,一个概念在学理上的正确,并不必然保证其在实践中的理想化推广和应用。因此,专家与校长、教师应以平等、有效沟通的姿态,找到教育理论与学校实践的契合点。
定位什么,是指特色定位的指向性。特色定位的指向性可以归纳为局部定位和整体定位两种类型,前者指向于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某一个局部,例如,某个学科、某种核心素养、某种学校管理方式等;后者指向于学校工作的全局,例如育人模式、学校文化等。特色定位应遵循先局部后整体的思路。一部分普通高中在特色建设时存在一个突出问题,即特色发展的阶段性与特色定位的指向性不相匹配,表现为处于发展特色项目和形成学校特色阶段的学校采用了整体定位,而处于创建特色学校阶段的学校却采用了局部定位。
怎么定位,是指特色定位的方法、策略。调研发现,普通高中在特色定位上大都缺乏整体性思维,对特色定位的影响因素缺乏系统性考量,这也是一些学校特色定位不够准确的重要原因之一。笔者尝试建构了影响特色定位的“五因素”结构模型,包括理念因素、背景因素、政策因素、资源因素和主体因素。其中,理念因素对特色定位具有思想指导和价值引领的重要作用;背景因素关照的是学校发展的核心问题,即普通高中的育人目标;政策因素要求特色定位不仅要符合国家教育政策的要求,还应符合区域教育政策的要求,体现区域教育定位;资源因素是特色定位最为直接的现实性影响因素;主体因素是特色定位中“人的因素”,也是决定性因素。普通高中特色定位应遵循的思路是:特色定位以教育理念(理念因素)为出发点,以有关普通高中的国家和区域政策(政策因素)为依据,以人才培养目标(背景因素)为中心,以统整办学资源(资源因素)为依托,以充分发挥校长和师生员工(主体因素)在特色定位中的主体作用为要领。
挑战3
特色建设落实不力
调研发现,部分普通高中在落实特色发展工作中面临着“三重三轻”的问题,即重课程设计轻课堂落实、重环境布置轻理念引领、重制度建设轻主体践行。
重课程设计轻课堂落实,表现为学校在特色建设中存在课程与教学脱节现象。当前学校特色发展的基本目标和重要内容之一,便是构建符合特色定位的课程体系。但如果体系构建时只侧重于课程名目多样化,就会流于“表面的繁华”,未能在课堂教学中真正落地、生根。
重环境布置轻理念引领,表现为学校在对特色发展理念作用的认知上存在片面性。当前,绝大多数普通高中为让全校师生员工能够方便、直观而全面地了解学校的特色发展“蓝图”,都非常重视环境布置,在大厅、楼道、教室、会议室、校史馆、校园围墙等地方,设计装饰物、摆放展板,以各种物化形式,展示特色发展的价值陈述和阶段性成果。然而,一些学校的环境文化建设却收效甚微,主要原因就在于,学校对特色发展理念作用的认识不到位,所主张的特色发展理念在科学性上缺乏严谨的论证,在可行性上缺乏充分的民意基础,导致学校环境布置虽亮眼,但教师对学校所倡导的特色发展理念往往视而不见、闻而不语、语而不知。
重制度建设轻主体践行,表现为学校的特色发展仍基本停留在文本规划层面,尚未深入到实务操作层面。制度建设是学校特色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推动学校特色发展的有力保障。需要指出的是,制度建设的规范性和制度内容的全面性,并不必然促成制度实施的有效性。笔者认为,一个好的制度应该具备四个特性,即适切性(制度符合学校实际,针对学校在特色发展中面临的真实问题)、系统性(各项制度彼此呼应、联系,具有内在的逻辑一致性)、有效性(制度能够切实落实到学校的管理工作之中)和开放性(制度本身留有一定的弹性空间,以适应不可预期的外部环境的变化)。由此,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何一些学校为教师的专业化发展制定了制度,但这些制度要求却无法在教师的实际工作中得到体现。故此,普通高中特色化发展,不仅要关注制度的“有没有”,也要关注制度的实效性即“管不管用”。(张军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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