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遭强拆,要求补偿何其难
武前芝是合肥市蜀山区井岗镇兴民村孙大郢东村民,在2001我国政府实行的一些中小型优惠民营企业政策的时候。武前芝觉得机会来了,不甘人后的武前芝在自己获得转让的土地上盖起来了经营军民融合产业的海绵厂和养殖场,武前芝深知国家政策的重要性,她首先在当地工商以及税务部门注册了营业执照,合规合法的营业起来,事业也是如火如荼的,2002年的一天武前芝突然接到通知,合肥市政府在她的厂房经营地方要盖办公楼,武前芝的海绵厂只得到一万五千元,养殖场八千元,两处1600平方不给合理的置换和解决。
同样涉及武前芝类似的拆迁经营性房屋都得到了合理的置换房,只有武前芝一家没有得到厂房拆迁安置,武前芝百思不得其解,政务区征收四个大队各村上百户经营用房,在包产田地盖生产经营用房,无土地证,无房产证,政务拆迁全部置换住房,安置上百户,安置房结账单一份,可是武前芝却没有拿到,武前芝挨家挨户的去找到他们要安置房的合同看,看过之后武前芝心底暗自落泪不知道同等的条件得不到同等的对待?
但是武前芝在没有合理得到政府补偿的同时一直找当地政府协商解决终未果。工厂还得正常运行,可是屋漏偏遭连阴雨,2006年再次拆迁让武前芝雪上加霜又遭遇了合肥市高新区建设的强制拆迁,合肥太宇海绵有限公司7400平方厂房生产车间被认定为违建,其中2200平方车间,2200平方仓库,工人宿舍和食堂1780平方,办公室1200平方,用房是在农用土地上建起来的,不属于城市规划,高新区发给武前芝的拆迁通知是依据城市规划法认定企业是违建限期拆除。
高新区建设拆迁项目,其他企业拆迁都全部都有补偿,同样的政策武前芝的企业却没有得到同等待遇,同样都是建在农户用地上的企业厂房,只有武前芝一家厂房是违建?在今年新冠疫情发生后,武前芝的企业经营更加困难了,武前芝的企业是军民融合企业,为军品提供优质海绵,因为政府拆了7400平方米厂房,到现在迟迟未给合理的答复和解决,致使武前芝的工厂生产举步维艰,手里拿着大量的订单却无法生产,试问一名合法的纳税企业,他们对武前芝的一而再的拆迁为什么没有按照正规程序给予去解决呢?企业到了无路可走的地步。拆迁,断了武前芝一家的生路。
十八年来武前芝一直不停的上访,今年初此事件被国家媒体获悉,并去合肥蜀山区了解情况,部分职能部门于2020年8月6号前芝政务区拆迁补偿问题举行信访评议会,听证会上,武前芝拿出了白水塘村数十家商户门面房拆迁给予房屋安置的部分清单,要求给以解释"为什么他们有房屋置换,我没有,政策依据是什么。"却遭到评委们的斥责 :"不要和人家比"。武前芝认为,对我的不公平待遇就是通过"比"才发现的,通过"比",我才发现了拆迁不公的真相。听证会上,笔架山街道提供了民事调解书(2010)蜀民一初字1742号,证明养殖场补偿问题已经得到解决。这个结论是错误的,是故意回避事实,该案是对养殖场应获得10%补贴款不到位的补偿诉求,不涉及养殖场场房拆迁置换场房!8月11日蜀山区信访工作联络会议办公室作出了《关于武前芝信访事项评议报告》并通知武前芝领取,评议结果并未支持武前芝的诉求。对此,武前芝不服,认为评议会根本没有对她提出的"为什么他们有房屋置换,我没有,政策依据是什么。"作出有政策依据的回复和解决。2020年8月28日,武前芝向合肥市市委市政府信访办提交《复查申请书》要求对自己的求决事项及所依据的事实、政策和信访处理结果予以复查。接访人员拒绝接收并说:明确告诉你,同一信访事项不重复受理,你如果不服可以到法院。
国家信访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访工作人员的拒收理由不知依据哪条法律。不认同,拆迁政策解释混淆,给出的评议结果不认同,武前芝在信访评议申辩期间做了一份有根据的详时报告并且递到了当地信访局,武前芝反映高新区违法强拆的问题也没有达到解决。
各级政府部门多次强调,不断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帮助民营经济解决发展中的困难,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要求落到实处,把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花更多时间和精力关心民营企业发展、民营企业家成长,不能成为挂在嘴边的口号。 迫切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真真正正去按照文件精神去做,切切实实给武前芝的企业平等待遇,让她的企业看到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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