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山西 >

婴儿游泳时大便被罚款500元 律师称商家无处罚权利

发布时间:2019-07-23 11:06:55来源:荆楚网

婴儿游泳时大便被罚款500元 武汉不少游泳馆有类似规定 律师称商家无处罚权利

图为武昌友谊大道万利广场一家婴儿游泳馆的告示

楚天都市报记者周丹 实习生杨莉李曼

带孩子去婴儿游泳馆游泳,孩子大便了,商家竟称要罚款数百元。近日,家长王莎(化名)反映,她前不久就遇到了这样的事,虽然交了罚款,但心里始终有些疑惑:商家有权罚款吗?罚款金额有依据吗?

连日来,记者探访发现,武汉多家婴儿游泳馆都有类似规定。但也有婴儿游泳馆老板直言:孩子太小可以理解,换水成本最多几十元,罚款几百元太过了。

婴儿游泳时大便被罚500元

王莎介绍,一个多月前,她在武昌徐东大街一家婴儿游泳馆,花三千多元给不到一岁的宝宝办了游泳卡,可以游30次。“刚游了没几次,就出状况了。”王莎说,前不久她带孩子去游泳,工作人员帮孩子穿上防水纸尿裤。游完后,工作人员将孩子抱起时,看到有大便从纸尿裤侧边的缝隙里漏了出来。“当时工作人员一边收拾,一边说要罚款500元。”王莎觉得500元太多了,在她看来,婴儿游泳池不大,换水成本最多30元,罚500元实在是霸王条款。但她卡中还有2000多元没使用,工作人员说不交罚款就不能继续划卡消费了,她无奈交了钱。

记者找到涉事游泳馆,工作人员表示,大便要罚款已经在店内公示,“我们将泳池水放完、消毒、再烧水、再放水,整个过程要几个小时。中间如果有人来游泳,就没法接待了。500元的罚款金额是老板规定的,每个月都会有几名婴儿因大便被罚款,婴儿游泳馆都是这样。”

多家游泳馆都有类似规定

19日和20日,记者走访了市内多家婴儿游泳馆发现,不少商家规定孩子游泳时大便要罚款,金额从200元至1000元不等。

在徐东群星城一家婴儿游泳馆,玻璃挡板上贴着告示“环游水池宝宝大便,营业损失费500元”。工作人员解释,每次小朋友来游泳前,他们都会提问宝宝是否大便过,如果游泳时大便要赔偿500元,家长同意后再下水。

在友谊大道万利广场一家婴幼儿游泳馆,墙上也贴着:“如往水里大小便、呕吐,请支付800元清洁费。”南湖建安街一家婴儿游泳馆也表示,婴儿游泳时大便要赔偿800元。

记者随机采访了多位市民,多数人认为,该不该罚款、罚款多少,不应该由商家一家说了算,而是双方协商解决。

市民刘女士有过两次因类似情况被罚款的经历。在她看来,孩子太小,大小便无法控制,商家说罚款就罚款,也没有商量的余地,消费者处于弱势。也有市民认为,毕竟游泳池还有其他孩子,池子脏了别的宝宝没法游泳,赔偿一定费用也无可厚非,但几百元确实有些高。

也有商家自行清理消毒

在走访中记者发现,遇到此情况,商家自行处理的也不少。

在汉口江汉路一家婴儿游泳馆,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开业两年多了,婴儿在泳池内大便的情况时常发生。但考虑到情况比较普遍,并且宝宝还太小,所以他们一般都自行清理消毒,无需顾客承担相关费用,“有的顾客过意不去,非要买礼物来,还有的顾客主动续了一年的卡。”

在武昌野芷湖西路,一游泳馆工作人员表示,婴儿游泳时都有穿防水纸尿裤,不会出现大便大面积污染池水的情况,少量侧漏清理即可。“做的就是小孩子的生意,很多风险做之前就要评估好,也不是什么大事,在我们能承受的范围之内。”

记者了解到,商务部发布的《沐浴业管理办法》中,对沐浴企业从业人员的资格、卫生消毒设备、明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都有规定,但却未明确提出婴幼儿游泳洗浴应参照的标准,也没有相关的监督体系。

律师说法

商家没有处罚权 赔偿以合同为准

湖北典恒律师事务所陈亮律师表示,首先可以明确的是,商家没有处罚权。对于婴儿游泳时大便的情况,商家若要求赔偿,必须明确告知赔偿金额的计算方式,否则就是剥夺消费者的知情权。商家也不能以“店内已公示”为由强制消费者赔偿,若未写进合同里,公示只是商家单方面的规定,没有法律效应。商家更没有权利以没交罚款为由,限制消费者消费。

陈亮建议,若发生此类情况,商家最好与消费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消协反映维权,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责编: )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长阳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原平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转载、摘编、引用,须注明来源原平新闻网和署著作者名,否则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